您好,关于积极退赃能够减轻处罚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据刑法第386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第382条的规定处罚,而第382条第1款第3项规定,个人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那么人后将财物退还行贿人,是否属于“积极退赃”对具有以上几种情形之一的,是否要按犯罪处理呢主要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主张不以犯罪论处;
第二种主张按犯罪从宽处理。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
首先,上述几种退还,除情节显著轻微者外,都是在犯罪既遂前提下的退还。
其次,从主观上看,上述几种退还,均不是行为人的自动退还,而是在对方要求下被迫而退之。因而较之前述的因悔罪或未把允诺的事办成而退还的主观恶性要大。因而亦应以罪论处。但是,其退还财物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当然,由于这类案件行为人最终毕竟未得到财物,相对来说,社会危害性要小一些,因此,在处理上可酌情从宽。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开设赌场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主动退赃可作为悔过的表现,可能影响量刑,但最终处罚需综合考虑犯罪严重性、退赃情况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由法院依法裁定。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开设赌场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主动退赃可作为悔过的表现,可能影响量刑,但最终处罚需综合考虑犯罪严重性、退赃情况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由法院依法裁定。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的处罚取决于涉案财物价值及情节严重性。若犯罪者在事后主动退还款项及实物,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可视作悔罪表现,可能获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最终处罚是否减轻及其幅度,需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裁定。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的处罚取决于涉案财物价值及情节严重性。若犯罪者在事后主动退还款项及实物,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可视作悔罪表现,可能获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最终处罚是否减轻及其幅度,需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裁定。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的处罚取决于涉案财物价值及情节严重性。若犯罪者在事后主动退还款项及实物,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可视作悔罪表现,可能获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最终处罚是否减轻及其幅度,需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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