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依法生效的合同,因具有法定情形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债权、债务消灭,债权人不再享有合同权利,债务人不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性质决定合同是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可能永恒存在,有着从设立到终止的过程。根据合同法第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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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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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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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务相互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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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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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债权人免除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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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债权债务同归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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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情形,比如《民法通则》第69条规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委托代理终止。《合同法》第411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当事人约定终止合同的情形,比如当事人订立的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当解除条件成就时,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合同终止。当事人订立合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期限届满至时,合同终止。
二、合同债务免除的法律后果免除债务的行为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1、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以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免除的部分不必再履行,但尚未免除的部分仍要履行。债权人免除全部债务。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等也随之消灭。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
专业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五百五十九条规定可知,在债权债务关系完全消解之时,依附于债权之上的各项从权利同样归于消失,除非有法律上的特别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进一步明确约定。当债务人不幸离世时,若所负债务属于个人之债,依据民法典的基本原则,该债务人的债务将由其合法继承人负责清偿,除非存在特殊的约定或法律上的明文规定。
专业解答在此期间,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确实存在着实质性的劳动力关系。劳务派遣协议依法到期解除后,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则有义务向其所派出的劳动者提供相应金额的经济补偿金。然而,当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时,倘若被派遣劳动者选择结束在该公司的工作,此时是并不需要继续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他们的。
专业解答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人需履行关键义务:一是清偿剩余租金;二是遵守租赁期间既定规则;三是妥善保管租赁物件;四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造或增设设施;五是按协议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归还租赁物于出租人。
专业解答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的义务如下:1、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2、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的义务;3、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等等。
专业解答劳务派遣期满终止,经济补偿由劳务派遣机构支付。补偿金额按服务年限计算:每满一年一月工资;不满一年但超六个月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则付半个月工资。法规依据现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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