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不可以。
解析:
1、通常情况下,发包方不能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分包方,除非发包方与总包方、分包方明确约定,因为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2、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受托支付是贷款资金的一种支付方式,指贷款人(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目的是为了减小贷款被挪用的风险。受托支付目前适用的情况是:贷款资金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工程款支付方式有以下几种:
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3、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较小,工期较短(如在12月以内)的工程,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
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结合具体工程的建设规模、工期长短,合同价款多少,选择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相应的结算时间。
综上,工程款可以受托支付,但是必须符合受托支付的条件。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发包人直接将分包工程款支付给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如何办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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