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合同期满以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选择续约或者解约,但是劳动合同的续约能不能默认呢?还是需要条件才能续约呢?接下来看看劳动合同续约的条件的相关内容吧。劳动合同续约的条件:
(一)以下情形,符合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自建立劳动关系起已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初次衽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专业解答关于员工是否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一般来讲不需要提前通知。不过,从职业素养和维护良好职场关系的角度,提前告知可能更合适。要是在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明确表示愿意保持或提高原合同的各项条件来续签,而员工却拒绝了,那用人单位就不用给员工经济补偿了。
专业解答雇主有权预先告知雇员在未来的一个月内达成续签劳动合约的协议,然而相关合约的具体细则必须由双方共同商定。当劳动合约到期结束后,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共识,仍然有机会重新拟定新的劳动合约。续订劳动合约的标准条件与制定新劳动合约相同,均需遵循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且不能违背任何法律、法规或内部规章制度。
专业解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权提前一个月向劳动者发出续签劳动合同的意向通知书,然而,在进一步的续约过程中,关于劳动合同的各项具体条款则需要由双方经过充分的协商达成共识后方能生效。当原有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时,如双方能够就续签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同样也可以对新的劳动合同进行重新签订。
专业解答关于劳动合同续签事宜的通知时间在此情形下,用人单位有权在预定时间(通常为提前一个月)内向劳动者传达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但有关具体条款的商榷仍需遵循双方意愿达成妥协。对于已经到期的劳动合同,只要经过双方公平公正的协商且取得共识,亦可按照原定条件重新签订。续签劳动合同的基本准则与首次签署时无异,必须依据平等自愿以及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并且不能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存在于其中。
专业解答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对于即将到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续签,那么必须预先向劳动者发出通知,告知其期限即将届满,告知期限最短需提前30天。但是,关于通知时间上的要求,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所在地的地方性劳动法规进行判断;此外,劳动合同文本中也可能会对此有所规定,因此需要查阅相关条款以明确责任义务。如果既无法规明文规制也无合同约定,无需双方事先通知;反之,应坚决遵循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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