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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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一方去世房产如何继承
1、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而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父母、子女。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一般都是均等的。房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根据上面的情况房产属于婚后所有的,房产分割配偶可以分得一半,剩余的份额再平分给子女。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根据上面的情况,房产的继承人有配偶、儿子、女儿,三者来继承,但是如果儿子有扶养能力但是没有尽到扶养的义务的,分配遗产的时候,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二、房产继承手续
1、继承人到户籍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手续,办理死亡证明
2、到房产的原销售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的方式有两种:一时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房产的产权证(
3)户口本和其他可以证明继承人关系的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有遗嘱的需另交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
3、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房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房地产权书、遗嘱等最后的结果是胡先生得到了房产的一半继承权,儿子和女儿各得了另外一半的二分之一。想要了解更多有关房产的信息,可以点击搜索微信公众号“房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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