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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自己购买的工业土地(40年使用权)上建厂房自用,算是违章建筑吗

贾** 黑龙江-佳木斯 工伤纠纷咨询 2020.09.19 19:23:38 344人阅读

我在自己购买的工业土地(40年使用权)上建厂房自用,算是违章建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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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私人之间购买国有土地,在转让的时候应该要把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出让合同等原始手续一并拿过来,如果交易时没有取得,可以到国土资源局去查询与你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相关的地籍资料,因为这些资料上记载了,你取得的这块土地的相关建筑指标、规划指标。
2、取得这些指标后,在到国土局、规划局等相关单位,分别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办理完成这些手续之后,在依据这些指标进行房屋建设。不然你自行修建的房屋有可能不符合规范要求、达不到建筑标准等,这样就不能取得合法的房屋产权,也就有可能是违法建筑或违章建筑。

2020-09-19 19:25:38 回复

这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地坪所在的土地的所有权是政府所有,政府就无需补偿。否则是可以要求政府补偿的。违章建筑,从严格意义上讲,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依据中国《民法通则》的财产所有权的取得需符合法律的明文规定的要求,违章建筑并不能认为是合法财产,也不存在权利。自然也就不存在拆迁补偿。《土地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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