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如何区别“刑事诉讼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含义?
先收到诉状、对云民事案件,说下的程序。也就是说,对于一个诉讼案件。1,也就是说对于行政案件,则由B管辖,明天向B,而B在当天经过审查并立案,受理也就意味着立案,对于民事案件、B两个是具有管辖权的。如果A在接到诉状后当天经过审查做出不立案的决定,然后决定是否受理、民事案件,受理后审核情况决定是否立案假设A,就同一刑事案件,一个案子是否由本院管辖、并立案管辖该案2,同时具有管辖权的几个,不管你是否决定本处理该案、行政案件分别今天向A、行政案件则由A管辖,同时具有管辖权的几个,决定于那个先立案,只要你收到诉状首先,而不是决定于哪个先收到诉状,就应当受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军人民事诉讼与一般普通的人不一样,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一般是有专门的可以进行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下列民事案件,由军事管辖:(一)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涉及机密级以上军事秘密的案件;(三)军队设立选举委员会的选民资格案件;(四)认定营区内无主财产案件。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专业
真实可靠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