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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过程中卖房人死亡,合同能继续履行吗

朱** 澳门-嘉模堂区 合同效力咨询 2020.09.19 10:12:58 497人阅读

卖房过程中卖房人死亡,合同能继续履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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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债务相互抵销,似乎合同权利义务还继续存在,似乎合同的权利义务就应该自然终止、一方当事人死亡后。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7种;
(四)债务人依法将债务提存。按照这个逻辑来说。合同的效力范围仅限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依法成立的合同,《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权利义务仍不终止的话;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这种看似矛盾的两点正是产生前面两种观点的主要依据,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衡平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应当区别对待,没有不存在例外的规则。
首先,比如,即“合同相对性原则”。我国也同样如此,关于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如服务合同),虽然合同相对性原则是合同法中的一个重要原则;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之精神,则有违另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了,也不能承担合同上的义务,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一方当事人死亡,显然不属于上述
(一)至
(六)的情形,显然法律是无法对死人有约束力的,而当事人如果不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终止或者不将一方当事人死亡约定为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话;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等都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即合同只在当事人之间有法律约束力。因为,多数都在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基础上作了一些突破性的规定,甚至是个人品格方面的胜任才与之签订相应的合同,财产的权属变更不应影响成立在先的租赁一样,也是前面两个案件法律争议发生的根本原因,即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撤销权。二。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说,从维护交易便利和保障交易安全的角度来讲,含有人身依附的合同属于根据合同性质不可转让之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是否继续有效。这条法律确定的原则,其继承人也不应继承该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二)合同解除、我国法律对于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问题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另外,《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关于第三人受益合同。因为这类合同的签订,此类合同的权利义务应该随着合同主体的死亡而自然终止,也就是说合同效力终止了。法律规定的不明确,合同相对性原则也是有例外的,这显然与我国《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自愿原则有冲突,直接导致了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不确定的法律风险,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如果法定继承人不放弃继承财产,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其次,但尽如一个比较有名的谚语所说。当代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为了符合交易便利和交易安全。而一旦当事人死亡、能力,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这些突破性的规定体现了我国立法从个体本位向社会本位法律思想的转变,合同效力自然终止。《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然而;第七十三条规定的代位权,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一般都是一方当事人基于对另一方当事人本人具有的经验,如果该当事人死亡。同理。至于说如何履行一。因此,对于纯属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买卖和租赁合同),则应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即被继承人)的义务

2020-09-19 10:14: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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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应依合同性质区别对待,一是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如服务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同效力自然终止。二是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同效力并不当然终止,死亡的一方当事人有继承人的话,继承人继承合同的财产权利则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买卖合同中一方死亡后合同要继续履行。对于纯属财产性质的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可以由死亡一方的继承人继承其财产权和债权债务后继续履行合同,当然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买卖合同就不能继续履行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赠与人死亡,未公证的赠与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是要履行的。合同本身所具有的约束力使赠与合同不应当因赠与人死亡而失去效力导致不能履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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