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临沧法律咨询 > 临沧离婚法律咨询 > 正在进一步商量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如果财产问题协调成功,应该怎么写离婚起诉书无子女的情况下?

正在进一步商量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如果财产问题协调成功,应该怎么写离婚起诉书无子女的情况下?

马** 云南-临沧 离婚咨询 2016.09.11 01:51:13 151人阅读

感情破裂,已经达成离婚共同意识,正在进一步商量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如果财产问题协调成功,应该怎么写离婚起诉书无子女的情况下?

其他人都在看:
临沧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临沧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离婚起诉书无子女就去掉子女相关就行了男方:某某,男,汉族,_年_月_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女方:某某,女,汉族,_年_月_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年_月认识,于_年_月_日在_登记结婚,婚后于_年_月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因_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没有就去掉这一项即可,留着是希望以后可以给其他网友借鉴)。  儿子/女儿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年_月_日前一次性支付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__________)。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月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月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年_月_日前一次性支付_元给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_年_月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_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方于_年_月_日向XXX所借债务由_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损害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年_月_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元给对方(/按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______女方:_______  签名:______签名:______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2016-09-11 02:09:13 回复
咨询我

离婚起诉书无子女的情况下,标题写成民事起诉状  原告:      (姓名),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族,住    市      区。。。。。。。。室,联系电话:        。  被告:      (姓名),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族,住    市      区。。。。。。。。室,联系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原、被告离婚;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双方在工作中相识,于    年   月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或子女己经成年)。但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发现双方的性格差异巨大,一直没有形成较为深厚的夫妻感情,经常为日常琐事争吵,夫妻感情确己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双方无其他财产纠纷。  原告认为,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己经彻底破裂,婚姻名存实亡,己经没有和好的可能,现依据《婚姻法》等相关规定,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所请,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2016-09-11 01:55:13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