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民政部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发出通知——今后非外事不再开具单身证明。
如果因正当事宜必须开具单身证明的,需要当事人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先到当地民政局查询是是否有婚姻记录,当地民政局工作人员会为当事人进行查询,但是不会开具任何的证明。当事人可以要求提供他们的办公电话,并说明开具的这个单身证明的用途。之后,当事人带上刚刚准备的材料,去当地街道办、镇政府的计生办。街道办/镇政府的计生办后,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上去,计生办会致电民政部门或是在系统中直接查询的,之前准备的电话号码可以直接提供给他们。他们致电或查询完毕后就会为您开具相关证明的。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