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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和前夫于2011年离婚。离婚后孩子归我抚养,我前夫每月出800元抚养费。孩子的爷爷奶奶经常到我的住处和幼儿园看望孙子。今年初我再婚,为避免产生不良影响,我要求他们未经我的同意不要擅自探望小孩。但他们未予理睬。我有没有权利阻止他们来看孩子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我国新《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但夫妻离婚后,小孩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是否享有探望权,这就得另当别论了。如果行使监护权的一方在再婚后,对小孩原来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探望小孩有异议,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还坚持探望孙子或外孙,影响一方的生活,就有悖于上述法律规定,因为法律没有赋予其探望权。所以你有权利阻止爷爷奶奶擅自探望孙子。
2020-09-17 18:57:3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