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在恋爱期间的花费,在分手之后,一方可不可以索要恋爱期间花费的钱,有没有相关的法律。
你好,关于恋爱期间所花费的钱,根据具体情况不同有如下处理方式:
1、原则上,具有亲密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送具有示爱特殊含义的数字的红包或转账的,应认定为无偿赠与,不应认定为借贷,也不应认定为彩礼的范围;
2、发送示爱特殊含义的数字的红包或转账后,双方通过借条等方式对该钱款作出约定的,应以双方约定为准,即应认定为借贷;
3、恋爱过程中,一方通过语言或其他方式“强迫”对方发送具有示爱特殊含义的数字的红包或转账的,应认定为附有解除条件的赠与。当不能达到给付钱款一方所追求的缔结婚姻为目的时,该解除条件成就,赠与行为失去法律上的意义及效力,受赠方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4、此外,为共同需要所支出的花销,不得要求偿还。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122条规定: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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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恋爱中的财产赠与,如小礼物或日常开销,通常被视为无偿赠送,用以增进感情。然而,对这些赠与的财物需细致划分。恋爱期间的小额赠与或日常消费,视为维系关系的必要费用,双方共同承担,不应要求返还。但若有特殊情况,如大额财产赠与或特定目的的开销,可能需要考虑其法律性质及双方的约定,此时可能需返还。因此,恋爱中的财产赠与和返还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判断。
专业解答恋爱期间的消费,原则上不应要求对方偿还,因为这些消费通常是双方自愿的。分手后,女方若提出此类要求,男方有权拒绝。恋爱期间赠送的财物,可视为赠与性质。赠与人有权在财产转移前撤销礼物,但一旦转移完成,赠品所有权归接受者所有。
专业解答情侣分手后的财务处理需依据支出性质和双方协议。日常开销如共进晚餐等,一般视为赠予,无需偿还。大笔礼物如房产、车辆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作为求婚承诺送出,条件未实现时赠送者可要求归还。借款需按协议处理,无协议则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专业解答恋爱中的金钱纠纷,并非都能追回。如果是赠予,无需偿还;但若是借贷,借款人应履行还款责任。若借款人故意拖欠或拒绝还款,出借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在恋爱中涉及金钱往来时,应明确性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专业解答恋爱中的金钱纠纷,并非都能追回。如果是赠予,无需偿还;但若是借贷,借款人应履行还款责任。若借款人故意拖欠或拒绝还款,出借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在恋爱中涉及金钱往来时,应明确性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律师解析 一般是不可以的。但是当事人可以先和对方商量返还的财物,如果对方拒绝返还,当事人可以起诉到法院,拿出证据,由法院来裁判。除此之外,谈恋爱期间的花费可不可以要回,要看花费的性质而定,如果是借贷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如果是赠与的,一般是不能要对方还的。
律师解析 需要分情况讨论。谈恋爱期间花的钱,分手后是否可以要求归还,一般是根据以下两种具体情况而考虑的: 1、如果是大额借贷性质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要求返还的; 2、如果是共同消费或过节赠与性质的财产法律是不支持返还的。
律师解析 一般是不可以的。但是当事人可以先和对方商量返还的财物,如果对方拒绝返还,当事人可以起诉到法院,拿出证据,由法院来裁判。除此之外,谈恋爱期间的花费可不可以要回,要看花费的性质而定,如果是借贷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如果是赠与的,一般是不能要对方还的。
律师解析 一、没有法律依据,不能要求对方归还。 在恋爱时吃喝玩乐,用的钱,属于生活消费;就像是你请朋友吃饭喝酒一样,你不可能要求朋友还,自然也不能要求对方还。另外,你给对方买的衣服手机等,属于赠予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赠与行为一旦完成,是不能撤销的,自然也是不能要回的。 二、如果对方自愿给你,那也是可以的。 如果对方自愿归还给你,或归还给你作为分手的条件,那也是可以的。只要是对方自愿的,法律并不会予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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