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诉讼是由原告地法院管辖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管辖,住所地一般指的是户口所在地,如果被告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其他城市连续居住超过一年,此地便称为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此时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管辖。只有在以下几种情形中离婚案件才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管辖:
第一种、被告不在国内居住;
第二种、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第三种、被告被采取强制措施,比如强制戒毒;
第四种、被告被监禁,比如在押人员。如果不存在上述的几种情形,只能由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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