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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休了哺乳假,还能再享受带薪年休假吗

皮* 河南-商丘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9.14 17:57:02 399人阅读

女职工休了哺乳假,还能再享受带薪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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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规定: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020-09-14 17:5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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