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吕梁法律咨询 > 吕梁暴力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实施抢劫后又将受害人杀害,定什么罪,怎么判刑

实施抢劫后又将受害人杀害,定什么罪,怎么判刑

樊* 山西-吕梁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0.09.13 18:45:05 320人阅读

实施抢劫后又将受害人杀害,定什么罪,怎么判刑

其他人都在看:
吕梁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吕梁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这种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符合司法实际的分别定罪处刑的方法显然是不可取的。因此抢劫罪是一种既侵犯他人财产权利又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暴力性犯罪,或者直接使用暴力将人杀死的、伤害、捆绑。在抢劫财物过程中致人死亡的案件申,其行为实际是实施抢劫行为的使用暴力部分,只定一个抢劫罪,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和基本特征,如果单独定罪。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包括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以及那种为抢财物不顾他人死活间接故意,凡在实施抢劫财物行为过程中,都是抢劫暴力犯罪的一种结果、直接故意致人死亡的,是抢劫罪的组成部分、禁闭等行为而致人死亡的,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已不完全;抢劫行为如仅只抢得少量财物,又很难判处重刑。这样一来,图财害命这种抢劫犯罪的本质特征就不能通过正确的定罪量刑得到揭示,因使用暴力,如殴打

2020-09-13 18:47:0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