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来说,首次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便可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同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开发商规划面积的50以上
其实,这句话简单说来就是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这是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最基础的部分。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开发商规划建筑面积较大,首批入住率较低的现实情况。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只要满足首批入住率超3成且已经使用两年这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可以成立业主文员会。
3、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
现实情况中不排除开发商资债务危机的,在开发完首批项目之后,无力开发其他批次,但又暂时不能完成重组的现象(如鄂尔多斯)。只要满足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是可以申请成立的。
当然,以上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充要条件。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还有,必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到会业主(物业管理区)至少一半以上;须有合法并完善的《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也会章程》等文件,并报批具有投票权23以上的业主通过;公布成立结果、相关资料,经小区大多数业主核实无误后进行备案等等。
律师解析 在小区里随意倾倒垃圾业主委员会可以要求赔偿因清理垃圾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 违反规定饲养动物。 违章搭建。 侵占通道。 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 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
律师解析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人数为小区总户数的2%左右合适,在此基础上增加一名或者减少一名,选出单数。 小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推选代表,集中选举而产生。
律师解析 选举产生业委会的程序如下: 一、提出申请 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业主向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收到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二、产生筹备组成员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一般为5—15名,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 三、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 四、进行筹备工作 五、筹备工作公告 六、业主大会召开 七、备案 八、持备案证明、刻制印章 九、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名单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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