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镇江法律咨询 > 镇江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向大家了解一下,子女探视权判决书的相关内容是怎样规定的?因为对孩子的探视权受到侵犯提起诉讼

向大家了解一下,子女探视权判决书的相关内容是怎样规定的?因为对孩子的探视权受到侵犯提起诉讼

张* 江苏-镇江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9.13 06:31:57 482人阅读

向大家了解一下,子女探视权判决书的相关内容是怎样规定的?因为对孩子的探视权受到侵犯提起诉诉讼

其他人都在看:
镇江律师 行政类律师 镇江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婚姻法》中明确规定探望权是当事人的一项实体权利,其设置的目的在于,一方面可以满足父母双方对子女的关心、爱护的情感需要,及时、充分了解子女的学习、生活情况,更好地对子女进行抚养、教育,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子女与非直接抚养方的沟通与交流,减轻子女的家庭破碎感,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从这可以看出,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当事人对此类纠纷可以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也可以离婚后单独就此提讼。无论何时提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均应依法受理,并就当事人所诉求的问题进行审理。离婚诉讼是一种复合诉讼,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以及损害赔偿问题均是附随于离婚诉讼的从诉,无论原告请求与否,只要被告在答辩中提到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以及损害赔偿等相关问题,人民都应当进行全面审理。

2020-09-13 06:32:57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