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一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对于一方出资,双方都登记的情形,一般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只要房产证上出现了名字,他(她)就有份。对于这种情形,不管另一方是否出资,但房产证上已经登记了他(她)的名字,则该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如何分割,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未约定按份共有的,可认定为共同共有,即人们常说的“对半分”。不过,这也并非绝对,对于这种情形而言,还会适当考虑到出资人的具体情况,因此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专业解答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尚未偿还完毕的房屋按揭贷款问题,法庭会按照法律法规妥善解决。法官在决策时,要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意愿、家庭财务、房产价值和剩余贷款等重要因素。常见的解决方案包括:一种是把房子判给一方,由这一方继续还贷款,同时给另一方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另一种是卖掉房子,用卖房子的钱还贷款,剩下的钱再公平分配。
专业解答夫妻共同拥有房产时,可依法平等决定将房产无偿赠予未成年子女,这是一项单方权利义务的赠与行为,被赠者无需对等回报。离婚时,在双方同意下,可通过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将房产转移至子女名下,这一过程合法且不涉及复杂权衡。
专业解答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所有权平等,双方可自由处置。通过协商,夫妻可将房产无偿赠予未成年子女,这是一种无需对价的单方面民事合同。离婚时,只要双方同意,即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将房产转移至子女名下,法律对此过程无限制。
专业解答夫妻作为物业共有人,可自由赠与房产给未成年子女,这在双方共识下构成无偿单务合同。即使婚姻关系解除,只要双方同意并提交申请,将房产转至子女名下,法律允许且具有合法性,无需对价,赠与行为有效。
专业解答在离婚过程中,若需分割的唯一房产无法协商达成共识,可向当地法院申请法律帮助。情况如下: 1.双方均主张所有权并愿竞价,法官应准许; 2.一方主张所有权,法庭将评估房产价值,取得方须补偿另一方; 3.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法庭可拍卖或出售,按贡献比例分配款项。如房产未取得完整所有权,法官可能判定居住使用权,待权明确后再处理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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