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什么情况下给予开除处分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有两种形式: 一是解除聘用合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是给予行政处分,这其中就包括了开除处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1.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2.失职的;
3.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4.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6.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四个等次。
专业解答单位在合同期限内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辞退的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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