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的鉴定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违章建筑拆除的程序都有哪些有关的法律依据都有哪些?
即使是对于违章建筑,也需要严格按照一定的程序来拆除,那么,违章建筑的拆除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第
一,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
第
二,调查程序。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其次,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第
三,决定程序。
首先是告知,听取陈述、申辩,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然后是听证,听证是指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
第
四,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专业解答报告指出,违章建筑处置的直接法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中明确,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定建设的行为,破坏或影响城市规划的,建设者必须停建、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并可罚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规部门有权处理此类问题,需区分不同情形,如停工、拆除、没收、补救和罚款等。这是处理违章建筑纠纷的坚实基础。
专业解答若未取得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进行建设,将受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停建令。可纠正的项目需限期改正并罚款(5%-10%总造价)。无法纠正的必须拆除,无法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所得,并罚款(不超过10%总造价)。
专业解答根据《城乡规划法》,违章建筑不一定非要拆除。若建设单位已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规定建设,且在限定时间内采取整改措施使其符合许可证要求,或未获许可证但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查文件且建设内容符合或经整改后满足要求,均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
专业解答若未取得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进行建设,将受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停建令。可纠正的项目需限期改正并罚款(5%-10%总造价)。无法纠正的必须拆除,无法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所得,并罚款(不超过10%总造价)。
专业解答根据《城乡规划法》,违章建筑不一定非要拆除。若建设单位已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规定建设,且在限定时间内采取整改措施使其符合许可证要求,或未获许可证但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查文件且建设内容符合或经整改后满足要求,均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违章的建筑物进行拆迁时,是不能得到补偿的,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时依法不给予补偿,并不意味着对拆除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也不给予补偿。 如果违章建筑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即使在拆迁时不就拆除违章建筑本身补偿违章建筑人,也必须考虑土地使用权对违章建筑人的财产利益。 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方式得来的,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该土地的违章建筑人; 但是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方式得来,违法建筑人缴足了土地出让金但出让年限还未到期时,拆迁人应当就拆除违章建筑给违章建筑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律师解析 1、违建房屋应该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强拆。 2、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律师解析 违章建筑认定的依据有: 1、占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过道、人行道的建筑物; 2、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的建筑物; 3、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建筑物; 4、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伪造相关材料骗取许可证建成的建筑物。 违章建筑认定原则有: 1、法不溯及以往原则。 2、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宽严相济。 3、程序正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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