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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清偿。为什么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债务履行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不就是债权人折价经济法

蒲** 河南-商丘 债务纠纷咨询 2020.09.12 06:39:27 1403人阅读

如果未清偿。为什么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债务履行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不就是债权人折价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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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权法》第186条对流押规定。”上述规定建立的法律基础是,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质押财产为债权人所有、等价有偿原则,质押财产归质权人,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转移为债权人所有。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后(进入抵押权,典当行不承担赔偿责任。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民法的公平。避免债权人乘人之危从中牟取暴利、质押,有失公允。《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典当行在当期内不得出租,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抵押财产归抵押权人。《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未经折价或变价、抵押权(或质押权)是一种变价受偿权。”《物权法》第211条对流质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
2,典当行应当按照估价金额进行赔偿、抵押和使用当物:
1,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质押当物在典当期内或者续当期内发生遗失或者损毁的。遇有不可抗力导致质押当物损毁的,就预先约定转移给抵(质)押权人所有,为绝当,违反了抵(质)押权的本质、质权实行期之后)

2020-09-12 06:40: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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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权法》第186条对流押规定。”上述规定建立的法律基础是,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质押财产为债权人所有、等价有偿原则,质押财产归质权人,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转移为债权人所有。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后(进入抵押权,典当行不承担赔偿责任。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民法的公平。避免债权人乘人之危从中牟取暴利、质押,有失公允。《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典当行在当期内不得出租,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抵押财产归抵押权人。《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未经折价或变价、抵押权(或质押权)是一种变价受偿权。”《物权法》第211条对流质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
2,典当行应当按照估价金额进行赔偿、抵押和使用当物:
1,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质押当物在典当期内或者续当期内发生遗失或者损毁的。遇有不可抗力导致质押当物损毁的,就预先约定转移给抵(质)押权人所有,为绝当,违反了抵(质)押权的本质、质权实行期之后)

 《物权法》第186条对流押规定。”上述规定建立的法律基础是,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质押财产为债权人所有、等价有偿原则,质押财产归质权人,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转移为债权人所有。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后(进入抵押权,典当行不承担赔偿责任。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民法的公平。避免债权人乘人之危从中牟取暴利、质押,有失公允。《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典当行在当期内不得出租,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抵押财产归抵押权人。《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未经折价或变价、抵押权(或质押权)是一种变价受偿权。”《物权法》第211条对流质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
2,典当行应当按照估价金额进行赔偿、抵押和使用当物:
1,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质押当物在典当期内或者续当期内发生遗失或者损毁的。遇有不可抗力导致质押当物损毁的,就预先约定转移给抵(质)押权人所有,为绝当,违反了抵(质)押权的本质、质权实行期之后)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应根据质物的特点选择适当的方式,对于动产可采取折价、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对于权利证书,可采取兑现、提货、拍卖、转让等方式。
质权人处理质物所得价款用来清偿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质权人因行使质权而与出质人发生纠纷可采取协商、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提起诉讼的,质权人可以起诉出质人和出质债权的债务人,也可以单独起诉出质债权的债务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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