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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终止使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后纳税义务终止时间如何确认?
1、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要交房产税。征收方式有两种,自用的按房屋余值的1.2征收,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出租的按租金收入的12征收。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每平方米年税额为0.6-30元(不同地方税额不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3、出租房产取得收入的,要交你所说的房屋租赁税(其实是营业税),税率5。按照税法的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是免房产税的,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你父亲的房子现在是经营用并取得出租收入,所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营业税都要交了。
专业解答土地使用税终止时间是土地实地或者权利发生变化的当月末,这在我国法律上已经明确进行了规定,对于土地正在使用的,并且发现了相关权利的变化的,就是属于终止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时间。
专业解答公司土地使用税终止的处理方法包括续期或者是收回,土地使用税是我们拥有土地使用权后对土地进行使用营收需要缴纳的税务,不过当前对此国家还有很多的优惠政策,根据这些政策我们可以少交很多土地使用税,能够最大话自己的收益。
专业解答地产开发用地使用税征收截止时间应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协议文件约定房屋交付的当月末;未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协议文件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截止时间为房屋实际交付的当月末。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期间,应逐月统计已交付和未交付部分,并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计算当月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专业解答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专业解答“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的问题”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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