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芳律师,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工作10余年。 专业领域:公司企业法律事务、婚姻家庭法律事务 刑事辩护 杨芳律师于2013年组建了自己的团队,团队擅长公司法律事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法律事务的处理。团队所有律师都在国内外著名法学院接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大部分拥有法律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的经历。团队律师经验丰富。在公司法律事务领域,杨芳律师担任多家企业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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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醉酒后犯罪是否可以从轻处罚?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生理性醉酒不从轻,病理性醉酒不构成犯罪。醉酒分为生理性醉酒与病理性醉酒两种情况。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在生理性醉酒的情况下,行为人并没有丧失辨认控制能力,故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即使其辨认控制能力有所减弱,但由于醉酒由行为人自己造成,也不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刑法规定,醉酒的入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病理性醉酒则属于精神病状态,多见于通常并不饮酒,在偶然一次饮酒后发生。病理性醉酒人的行为紊乱、记忆缺失、出现意识障碍,井伴有幻觉、错觉、妄想等精神病症状,且其行为通常具有攻击性。一般认为,病理性醉酒属于精神病,醉酒人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能力。既然行为人行为时没有任何意识,所以不能认定为犯罪。需要说明的是,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存在病理性醉酒,故意饮酒后犯罪的,构成犯罪,因为行为人对自己行为产生的后果已经预知到,如不负责,显失公平。
2020-09-09 11:06:40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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