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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强奸案,公安局已经立案了,并且撤不了案,现在受害人已经原谅被告人,怎么才能弥补把他放出来。

董** 山西-临汾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0.09.09 06:15:18 317人阅读

一起强奸案,公安局已经立案了,并且撤不了案,现在受害人已经原谅被告人,怎么才能弥补把他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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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属于公诉案件,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不能依被害人申请而撤案。犯罪嫌疑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作为酌情减轻处罚的情节。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20-09-09 06:17:18 回复

  罪属于公诉案件,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不能依被害人申请而撤案。犯罪嫌疑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作为酌情减轻处罚的情节。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罪属于公诉案件,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不能依被害人申请而撤案。犯罪嫌疑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作为酌情减轻处罚的情节。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二百三十四条;致人害花愤拘莅饺缝邪俯矛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因此,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且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又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在10年有期徒刑以下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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