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护理费,是指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陪护而支出的费用。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待遇的主体和标准,分为两类:
一、停工留薪期护理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通常依据医疗机构的建议,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用人单位未派人护理时,护理费的计算标准,主要由两种方法: 第
一、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执行,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第
二、参照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一个人的标准支付。
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护理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定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护理级别,由工伤保险基金以统筹地区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完全依赖生活护理费50%、大部分依赖生活护理费40%、部分依赖生活护理费30%的标准支付。
专业解答具体的建议还应基于贵司购买车辆时所提供的相应保险范围以及针对此种情形的规定处理机制进行考虑。首先,我们需确认您正驾驶的车辆是否已购置车辆人员保险,若确实如此,那么具体而言,医疗费用中的一部分仍然有机会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得报销用以抵扣。然而,报销的详细细则及标准则需要您进一步研读和理解车辆保险合约,以便充分了解其中所涵盖的内容和条件。
专业解答农民工因工受伤应向包工头还是建筑公司追究责任若该包工头具备相关承包资历,那么在发生事故后,应付责任归属问题时应由其全权负责。反之,如若包工头未能持有对应的承包资质,且此情况已被公司知晓或是本应该了解到的,此时,公司将需同包工头共同承担起连带的赔偿义务。包工头作为实际的施工方,其与所雇佣的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然而劳动者与公司之间并不具有劳动合同之约束力。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或上下班途中因非个人故意或自杀、自残等主观恶性行为导致的意外伤害,属于工伤范畴。然而,符合这些条件的职工,并不意味着自动获得赔偿。他们仍需向当地工伤鉴定机关申请,通过认证鉴定程序后,方可获得相应赔偿。因此,受害职工应及时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专业解答员工在用人单位未履行职责时,可垫付费用并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先行支付,最终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应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或在患者出院时直接结算。
专业解答诉讼费计费规则涵盖:财产权益争议案件,按赔偿要求或标的物价值累加缴费。1万以下50元,1-10万按2.5%,10-20万按2%,500-1000万按0.7%,超过1000万按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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