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从原单位离职后一直未缴社保,此次缴纳社保想把以前的一起全部补缴,如何办理?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与用人单位建立或事实上形成了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应保未保的职工,用人单位可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用人单位为新入职职工在网上办理增员续保时,追溯补缴里,本单位入职时间填写需要补缴的月数(本单位入职时间不能早于参保时间三个月),如10月办理参保手续,网上操作最早能填写201708,从8月开始追溯补缴,若还需补缴8月以前单位应缴而未缴的社保,到窗口审核增员续保资料时,另需提供相应的补缴资料。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在武汉市灵活就业窗口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因各种原因导致灵活就业窗口基本养老保险存在中断缴费的参保人员,可申请补缴中断的养老保险。首次在武汉市灵活就业窗口参保或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不得通过向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社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020-09-04 08:27:51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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