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相信大家都认同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句话,但是如果人死了,是不是就不用还了呢。中国有句古语父债子还,那是不是代表死者生前的债务就要由他的配偶或子女背负呢。假如死者生前负债50万元,但是遗产却只有10万元,那家属是否要帮他还剩下的40万呢。其实,在法律上对此有明确规定。首先,通常公民所欠税款或债务,并不因公民的死亡而消失,一般由死者的财产继承人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同时,对于债务也应当一并继承。但是,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债务的继承应当是以所继承的遗产数额为限的,也就是说,超出遗产的部分,继承人不负责偿还,这和以前的父债子偿也是不一样的。继承人如果是两人或多人,则根据各人继承财产的多少按比例分担所欠的债务。
2020-09-02 00:04:41 回复专业解答按照咱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当你的债主去世了,他们留下的遗产如果没什么人要也没人送的话,那这些钱就要交给政府去做些社会公益项目。要是这位债主曾经是某个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他得的遗产就归那个集体所有。不过咱们说现实点,要是债主死后什么都没留下或者留下的东西还不够还债的,那这笔债可就没法用遗产来还了。
专业解答如果说有的,那就按照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的规定,他的遗产要先用来还债。如果遗产够还债的话,那就用遗产把你的钱还了;但如果不够还债,那你可能就要少拿一点。如果这个人连遗产都没留下,或者说遗产没人要的话,那就按照上面那条法规,遗产就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然后拿来做公益事情。这样子的话,你可能就拿不到你的那部分钱了。
专业解答那他们就有权利决定是不是要把剩下的那部分也给还上。当然,除非他们自己愿意主动去还。如果他们选择不要这份遗产的话,那他们就不用管你的那些债务问题。
专业解答简单来说,继承人要还钱给那些因为你爸爸或妈妈去世了而欠下的债主。但这里说的还钱是有上限的。那上限就是你继承到的有限财产能值多少就还多少。就是说,如果你爸爸妈妈死了之后,你发现他们留下来的遗产不够还所有的债,那你也不用硬着头皮去还超过遗产价值的那部分,除非你自己愿意多掏腰包。当然,如果你觉得这些债务跟你没关系,不想继承,那你也可以选择不还。
专业解答就是说如果人死了之后留下点什么遗嘱,然后把这笔钱给子孙后代,那家里人就要按照这份遗嘱上写的,用这笔钱去还他生前欠下的各种税和债。要是这笔遗产不够还所有的债,家里人就可以选择只还那些遗产能覆盖到的债,除非他们自己愿意多掏腰包。当然,如果家里人不想继承这笔遗产,那他们也不用管这个人欠下的债是怎么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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