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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成杀人执照,精神病杀人真不用负刑事责任?为什么呢?

何** 吉林-通化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0.09.01 10:06:20 335人阅读

精神病鉴定成杀人执照,精神病杀人真不用负刑事责任?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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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实不假。但是什么是人人就是能以自己的思想控制自己行为的高级生物。精神病人的思想已经不受自己控制,在法律上可以说已经不是人了,此时的他只是拥有人的躯壳的一个普通生物而已。
2、偿命,欠债还钱。这是道德范围内的要求,并不是法律内的内容。法律是严肃的,法律内必须做到罪责刑相适应。法律上的犯罪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又故意或者过失,客观上有造成了损害事实。然而精神病人并不满足主观上的犯罪要求,因此他们犯罪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2020-09-01 10:08:20 回复

不负刑事责任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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