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渭南法律咨询 > 渭南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胁迫他人犯罪如何认定

胁迫他人犯罪如何认定

张** 陕西-渭南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0.09.01 01:40:10 475人阅读

胁迫他人犯罪如何认定

其他人都在看:
渭南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渭南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您好,关于胁迫他人犯罪如何认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胁迫他人犯罪是会构成主犯的
按照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处罚。 胁迫他人犯罪、并已经实施犯罪行为的,按照共同犯罪处罚:胁迫人按照主犯处罚,被胁迫人属于胁从犯。
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共同犯罪人中的主犯和从犯,虽然作用有所不同,但从主观上来说都是自觉自愿地参加犯罪的,他们在共同犯罪中都居于主动地位。而胁从犯的特殊之处就在于他是被动地参加犯罪。胁从犯本来没有犯罪意图,因为遭受他人的威胁强迫,为了避免本人及其近亲属遭受伤害或不利,不得不实施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乃是受胁迫的结果,其主观上不愿意犯罪,或者说实施犯罪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他的意愿,其参与犯罪具有一定的消极性。
胁从犯是我国刑法有的共同犯罪人的种类,是我国“惩罚与宽大相结合”政策中“胁从不问”在刑事立法中的体现和发展;由于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小于从犯的作用,因而对胁从犯的处罚上要轻于从犯.这一观点是当今刑法理论界关于胁从犯的“通说”。

2020-09-01 01:42:10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对胁从犯中的胁迫要件对胁从犯中的胁迫要件,包括威胁侵害非法利益在其中的定位,学理解释中已经存在一些不同的观点。如通说认为,胁从犯中的胁迫一般是指精神上受到强制,如以损害健康、揭发隐私、毁坏财物等对行为人进行胁迫。这里,通说仅仅是根据胁迫的本质,对胁迫的内容进行了一些学理上的列举。但是,通说的这种表述,并没有明确胁迫内容的合法与否,即没有明确界定针对行为人非法利益的侵害威胁,如恐吓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隐私”、毁坏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催逼赌债等等,是否胁从犯成立要件中的胁迫。因此,我认为通说的表述有模糊之处。与此相对,有的学者则明确指出:在面临胁迫时为保住非法利益而犯罪可成立胁从犯。申言之,行为人受到他人以侵害自己非法利益为内容的威胁或强制而实施犯罪的,可以构成胁从犯;侵害非法利益应该属于胁从犯中的胁迫。比较以上诸种学说,我认为,那种将侵害行为人非法利益为内容的威胁或强制也视为胁从犯中胁迫的观点,存在偏颇。相比而言通说则较为可取,但仍须加以澄清,即还需要明确地将针对行为人非法利益的侵害威胁从胁迫要件的范围内加以排除,方更为妥当。由于胁从犯参与共同犯罪活动是不愿意或者不完全愿意,其实施的犯罪危害行为是在被他人威胁、强迫,精神受到强制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其危险性要小于没受精神强制而实施犯罪的人。因此,法律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即根据他参加实施的犯罪性质、被胁迫的程度以及对造成的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共同犯罪人中原来是被胁迫参加犯罪,后却变为自愿或者积极参加犯罪活动的,不能再确定为胁从犯,应根据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分别以主犯或者从犯论处。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对胁从犯中的胁迫要件对胁从犯中的胁迫要件,包括威胁侵害非法利益在其中的定位,学理解释中已经存在一些不同的观点。如通说认为,胁从犯中的胁迫一般是指精神上受到强制,如以损害健康、揭发隐私、毁坏财物等对行为人进行胁迫。这里,通说仅仅是根据胁迫的本质,对胁迫的内容进行了一些学理上的列举。但是,通说的这种表述,并没有明确胁迫内容的合法与否,即没有明确界定针对行为人非法利益的侵害威胁,如恐吓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隐私”、毁坏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催逼赌债等等,是否胁从犯成立要件中的胁迫。因此,我认为通说的表述有模糊之处。与此相对,有的学者则明确指出:在面临胁迫时为保住非法利益而犯罪可成立胁从犯。申言之,行为人受到他人以侵害自己非法利益为内容的威胁或强制而实施犯罪的,可以构成胁从犯;侵害非法利益应该属于胁从犯中的胁迫。比较以上诸种学说,我认为,那种将侵害行为人非法利益为内容的威胁或强制也视为胁从犯中胁迫的观点,存在偏颇。相比而言通说则较为可取,但仍须加以澄清,即还需要明确地将针对行为人非法利益的侵害威胁从胁迫要件的范围内加以排除,方更为妥当。由于胁从犯参与共同犯罪活动是不愿意或者不完全愿意,其实施的犯罪危害行为是在被他人威胁、强迫,精神受到强制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其危险性要小于没受精神强制而实施犯罪的人。因此,法律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即根据他参加实施的犯罪性质、被胁迫的程度以及对造成的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共同犯罪人中原来是被胁迫参加犯罪,后却变为自愿或者积极参加犯罪活动的,不能再确定为胁从犯,应根据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分别以主犯或者从犯论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抢劫罪中暴力胁迫及其他手段如何认定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行夺取他人财产。其中,“暴力”针对被害人身体,“胁迫”涉及恐吓,“其他方法”如药物或麻醉使被害人丧失抵抗力。司法实践中,需综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构成抢劫罪,包括行为人意图、行为性质、被害人影响及后果等因素。只有当行为符合上述手段且目的为掠夺财产时,才构成抢劫罪。

    2024.08.19 1303阅读
  • 被暴力胁迫犯罪如何量刑,胁从犯的认定

    专业解答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被暴力胁迫犯罪如何量刑,胁从犯的认定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2024.08.08 2158阅读
  • 胁迫他人教唆他人犯罪应该如何处罚?

    专业解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主观故意胁迫他人或者教唆他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涉嫌构成教唆犯需要以共同犯罪进行论处,并且对于自己在犯罪中起的作用承担相应刑事处罚责任,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行,教唆犯通常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4.09.10 6062阅读
  • 胁迫他人犯罪未遂如何进行处罚?

    专业解答对于胁迫他人犯罪,法院一般会按照一般按照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来进行处理。如果胁迫他人犯罪未遂的话,法院一般会按照其所犯罪行或者是胁迫他人所犯的罪行未遂犯进行相关的处理。

    2024.08.16 3160阅读
  • 如何认定强奸罪中的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

    专业解答“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

    2024.09.26 60633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