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孩子被他妈妈带走孩子的父亲看孩子女方百般阻挠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你好!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因此,你有权要求对方协助你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若对方拒绝你探望孩子,建议你到当地人民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一般而言,通过执行庭说服教育,一般问题都可解决,对方还是拒不配合的,可对其采取拘留等措施。如对解答满意,请采纳
专业解答离婚后,无子女监护权的一方有权通过协议或诉讼争取探视权。已获法院探视权裁决的,可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时法院倾向于非暴力手段保障,尊重未成年人安全。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