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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利用职务之便将社会捐款据为已有,是职务侵占罪还是贪污罪?

涂* 广东-广州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8.29 18:52:24 418人阅读

村长利用职务之便将社会捐款据为已有,是职务侵占罪还是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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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之便,占公款为己有的,系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0-08-29 18:54: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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