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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决己生效,我申请了强制执行,但被告又向法院提出再审,这样会终止执行吗

车** 天津-红桥区 司法鉴定咨询 2020.08.29 00:12:21 1318人阅读

二审判决己生效,我申请了强制执行,但被告又向法院提出再审,这样会终止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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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是的要终止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生效的判决才有执行力。再审的判决生效了就以再审的判决作为执行依据。终止变为中止。是立案之后做出的决定。《仲裁法》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后的6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逾期,不会受理的。《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
第二百条
第一项、
第三项、
第十二项、
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八十四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是的要终止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生效的判决才有执行力。再审的判决生效了就以再审的判决作为执行依据。终止变为中止。是立案之后做出的决定。《仲裁法》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后的6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逾期,不会受理的。《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
第二百条
第一项、
第三项、
第十二项、
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八十四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应当在立案后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认为不符合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用通知书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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