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怎么计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计算方法: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时开始计算。
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计算。
5、请求他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义务时起算。
6、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计算,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您好,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怎么计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计算方法: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时开始计算。
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计算。
5、请求他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义务时起算。
6、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计算,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实践中、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借款人在出借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1、约定一次性还款的约定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的,民间借贷二年的诉讼时效因不同的借款方式而采用不同的计算标准。2,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实践中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约定分期还款的约定同一借款分期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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