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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别人取了赃款犯罪呢

韩* 辽宁-阜新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0.08.26 21:56:44 331人阅读

帮别人取了赃款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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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帮别人取了赃款犯罪呢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帮别人取了赃款,如果当事人是不知情且未分赃原则上没有责任,但要能够举证证明,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明知是赃款,还为其提供帮助,自然涉嫌犯罪,按照共同犯罪的从犯处理。
2、其他人帮助提款,正是帮助犯罪人实施犯罪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3、《刑法》对共同犯罪的定义及处罚原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0-08-26 21:58:44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帮别人取了赃款犯法吗问题解答如下,不知情且未分赃原则上没有责任,但要能够举证证明,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一名素不相识的QQ好友的利益诱惑下,一男子明知对方从事犯罪活动,仍帮其在银行取款30余万元。日前,该男子被北辰区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10月5日17时,本市北辰区某村居民于某接到一电话,对方称可办理工商银行信用卡,于某按照对方要求将40万元人民币存入自己工商银行卡内进行“资质审查”。当月21日,于某在家中登录对方发送的网页申请信用卡,在填写信息过程中,其工商银行卡内的人民币39.9万余元通过网上银行被对方窃取。同日,贺某在贵州省贵阳市使用多张银行卡取出于某被骗赃款30.26万元,转账人民币4.79万元,共计35.05万元。后贺某从中抽取高额报酬。11月13日,贺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据贺某供述,9月底,他在湖南省某县一家网吧上网,当时随便在QQ上添加好友聊天。其中有一个QQ好友问他是否有工作,说有一个赚钱的好机会,就是帮助对方在银行取钱,每取10万元给2500元好处费。贺某表示知道这个人肯定是骗钱的,这些钱不是正当来的,但因为当时缺钱,就答应了。经审理认为,贺某明知那些钱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考虑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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