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民法典》只规定了采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应当如何填写授权书事项。 《民法典》(起实施)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律师解析 授权委托书的基本内容包括: 1、代理人的姓名、地址等基本信息; 2、代理事项和权限范围; 3、代理期限; 4、报酬和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5、违约责任; 6、被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