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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社区集体户口登记(因房屋拆迁将户口迁出,而在本地无处落户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王* 广西-梧州 结婚咨询 2020.08.26 06:02:00 432人阅读

长春市社区集体户口登记(因房屋拆迁将户口迁出,而在本地无处落户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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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长春市办理“社区集体户口登记(因房屋拆迁将户口迁出,而在本地无处落户的)”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居民户口簿(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份;复印件3份;真实完整。)
2.一般情况需提供:用地单位与被占地单位签订的临时用地合同及补偿票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份;复印件0份;用地单位与国土局签字盖章。)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2020-08-26 06:0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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