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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既遂的裁量标准?

赵* 青海-玉树 无罪辩护咨询 2020.08.25 04:58:39 487人阅读

法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既遂的裁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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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
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
第三项、
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
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
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
(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三项至
第八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2020-08-25 04:59:39 回复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
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
第三项、
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
第三项至
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
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
  
(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三项至
第八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犯此罪,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和著作权管理制度。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三次以上的;  
(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七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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