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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前买了一套房子,交完钱后就去世了,购房合同写的是妻子和女儿的名字。请问这套房子属于遗产吗
一、这样的产权在合同中已经明确为妻子和女儿的共有财产,视为对婚内财产的处置行为,一般是没有争议的。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房产的一半为妻子的共有财产,丈夫去逝了,可以将妻子产权的一半作为遗产处理。这需要根据继承人的状况、态度来确定。比如,逝者的父母因为儿子的去逝而失去了生活来源,且年老丧失自我生活能力,本人则偏向于第二种处置方式。
专业解答父母欲赠房产给一子女并公证,后过户至该子女名下,不再涉及继承。若父母在世时立遗嘱指定子女继承房产并公证,虽房产仍属父母,但去世后按遗嘱继承,指定子女全权继承,其他子女无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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