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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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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后能要求自己想见的人来见面吗?

李* 安徽-六安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0.08.24 15:53:21 366人阅读

判刑后能要求自己想见的人来见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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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判刑后能要求自己想见的人来见面吗?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在执行刑罚过程中,保障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等不受侵犯。按照规定,罪犯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允许会见。法律依据:《法》第七条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罪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第四十八条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2020-08-24 15:54:21 回复

本来就是诈骗,你一辈子也见不到她,因为她本来就是扣脚大汉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丈夫杀死妻子后,女方的家属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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