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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不参加培训学习调岗违反劳动法吗?

刘* 江西-九江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8.23 11:14:25 376人阅读

职工不参加培训学习调岗违反劳动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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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不参加培训学习,影响原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岗位。  
2、职工不参加培训学习,仍然能够胜任原工作的,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岗位。  
3、另外,如果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工作岗位予以调整。  
4、以上所说的调整岗位,不包括单位内容的职务职级调整。职务职级调整,用人单位有自主决定权。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2020-08-23 11:15: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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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岗前培训可以认定是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前培训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培训是用工的一种形式,是企业用工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故自参加培训的第一天起即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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