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呼伦贝尔市法律咨询 > 呼伦贝尔市交通事故责任法律咨询 > 交警追赶酒驾逃逸导致逃逸人车祸死亡谁的责任

交警追赶酒驾逃逸导致逃逸人车祸死亡谁的责任

冯*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0.08.23 05:28:18 12474人阅读

交警追赶酒驾逃逸导致逃逸人车祸死亡谁的责任

其他人都在看:
呼伦贝尔市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呼伦贝尔市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车祸致人死亡后逃逸,如何承担刑事责任,需要根据事故责任和损害后果而定:
第一种情况,车祸致人死亡,虽有逃逸情节,但是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种情况,车祸致人死亡后逃逸,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应加重处罚,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不过第一种情形的可能性比较低,因为根据法律规定,除非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否则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一般判定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因此,车祸致人死亡后逃逸,一般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因逃逸致人死亡,还要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0-08-23 05:29:18 回复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交通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述规定泛指各类交通事故,只要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就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而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