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利润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关系是: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二、解释
1、会计利润是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算的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利润,两者在认定标准上有些区别,所以不一定相等。需要在企业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进行调整才能计算出所得税应税利润(应纳税所得额)
2、式中的“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包括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以及企业已计人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等)。
3、式中的“纳税调整减少额”主要包括按税法规定允的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前五年内未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入等。
4、所得税法规定几项税前扣除费用的标准列举如下(并非全部):超出部分要调增,未超过的按实际发生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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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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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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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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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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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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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l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专业解答股东分红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与否取决于具体情况。个人股东需按红利金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分红税收可减半。外籍人士无论上市公司与否均免税。居民企业间分红通常免税。境外非居民企业如获2008年后股息,需按10%税率缴税。股份分配依股东出资比例、公司章程和股东决议,是股东分红权益的凭证。
律师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不是利润。利润是商品生产、交易等的赢利。是企业家的经营成果,是企业经营效果的综合反映,也是其最终成果的具体体现。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律师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不是利润,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比如说劳动者工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律师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不是利润。利润是商品生产、交易等的赢利。是企业家的经营成果,是企业经营效果的综合反映,也是其最终成果的具体体现。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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