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2、妻子应当是丈夫赠与小三的行为无效,因为这是他们恶意串谋侵占了妻子的利益;
3、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2)《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丈夫婚内赠与他人财物,如果价值较大,没有经过妻子的同意,妻子以侵犯自己的共有权,要回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r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r 第十七条r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r
(一)工资、奖金;r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r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r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r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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