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汕尾法律咨询 > 汕尾房屋租赁法律咨询 > 放弃了公租房是否要等5年后才再次申请

放弃了公租房是否要等5年后才再次申请

王* 广东-汕尾 房屋租赁咨询 2020.08.10 14:16:31 423人阅读

放弃了公租房是否要等5年后才再次申请

其他人都在看:
汕尾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汕尾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是的,有下列行为的5年以后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缉範光既叱焕癸唯含沥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前款所列行为,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0-08-10 14:18:3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