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过程中,如按长春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2017,下列情形不予确权:
1、宅基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
4、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
5、农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未复垦的;
6、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7、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8、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9、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10、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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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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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确权的情形。以上是对空闲宅基地确权的解答
可以,农村宅基地多次确权后,外出务工可以确权。目前,我国正在试点地区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不愿拥有宅基地的村民,今后或许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
你咨询的应该属于政策方面的问题,法律对这块没有明确规定,没有涉及,请咨询对应的政府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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