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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二姨家女儿,重男轻女给了外婆,外婆养

ask****792 河南-洛阳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8.07 17:04:17 416人阅读

你好,我是二姨家女儿,重男轻女给了外婆,外婆养我到5岁,大姨领养了我办了户口,8岁时大姨去世,养父娶了后妈,带来个女儿,比我大1岁,从小交学费都是养父交,从小的所有家务活都我干,吃的都藏起来让她女儿吃,不让我吃,毕业后,公务员的接班工作也给了她女儿,我现在心理有严重的阴影,请问这种情况,我有义务赡养后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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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借方:(以下简称乙方)现甲方借款给乙方,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约束双方共同遵守诚信,现甲、乙双方一起协商同意,并签订以下借款协议。
一、借款金额、利息及期限:甲方一次性借款现大写人民币:元(小写人民币元)给乙方,借款期限为一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借款期限内不计利息。一年期满,乙方应一次性将借款归还甲方。
二、其它事项:为了该协议更充分的具有法律效力,乙方自愿把坐落在门面住房抵押为甲方,由乙方负责办理好抵押登记手续。房产证号为:,坐落在,共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坐落于号,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甲乙双方借款协议,通过公证处公证。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内,没有归还甲方元整,乙方自愿将坐落在由甲方拍卖,如拍卖,甲方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如未购买,所得拍卖款由甲方优先受偿,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不按期还款自愿接受依法强制执行。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有一份,双方在公证处公证下签字生效,具有绝对法律效力。附借条借条今借到人民币万元整,期限一年,是实。本借据连同协议一起生效。借款人:年月日

2020-08-07 17:12: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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