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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是名隐名股东,隐名股东可否要回投资款?

先** 黑龙江-牡丹江 经营管理咨询 2020.07.10 13:56:28 442人阅读

我有一个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去年合伙做了生意,但是他是以隐名股东的身份投资的,现在生意失败,他却想要退出,可我还想坚持,我想问下隐名股东可否要回投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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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间系委托投资关系,该关系下,实际出资人的主要义务为将投资款交付名义股东;名义股东的主要义务为以其名义向公司投资并登记为股东,进而使得实际出资人最终(在二者间)取得股权。所以,当名义股东未依约向公司投资,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时,实际出资人可根据《合同法》第410条关于委托人可随时解除委托合同的规定解除其与名义股东的委托投资关系并请求返还投资款。

2020-07-10 14:00: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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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投资实践中,当公司经营不善,实际出资人有时会想方设法拿回投资款,其往往会要求名义股东或公司返还投资款。实际出资人的该等诉请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可能要视情况而定。在解决这一问题前,首先要分析隐名投资中各方的法律关系:
1.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间是委托投资关系,二者间一般会签署委托投资/股权代持协议。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4-26条,实际出资人有权向名义股东主张投资收益;如名义股东擅自处置股权,参照物权法关于无权处分的规定处理;名义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的责任可向实际出资人追偿。据此,在二者间,股权本质上属于实际出资人,由实际出资人最终享有投资收益和承担法律责任。
2. 囿于合同相对性原则,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间的委托投资关系不能对抗包括公司、公司债权人在内的第三人,因此《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4条规定实际出资人显名要经过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这实际上是参照了有限公司股权外部转让的法律规定。同时,根据该解释第26条,名义股东要对公司债权人承担相关补充赔偿责任。

2020-07-10 13:57: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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