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双鸭山法律咨询 > 双鸭山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我在澳门要购买一套房屋,请问澳门房屋买卖公证委托书形式?

我在澳门要购买一套房屋,请问澳门房屋买卖公证委托书形式?

李** 黑龙江-双鸭山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7.06 13:56:28 368人阅读

我在澳门购买了一套房产,房子是去年的2月份购买的,现在房产证书都已经下来了,房屋的属性是商品住宅,产权是70年,我现在准备卖掉这套房产,但是不清楚房屋交易的相关政策情况,所以请问澳门房屋买卖公证委托书形式?

其他人都在看:
双鸭山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双鸭山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请按中公协《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指导意见》中相关规定办理即可。 二、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委托书公证”如何审查,虽然中公协指导意见实施已近两年,无须讳言,理论与实务中仍然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公证”不分“认证”与“作成公证证书”,故在“委托书公证”的问题上,常常有形式审查(近于认证)与实质审查(公证)的争议,也往往导致公证机构相应的法律责任不清晰、审查责任无边际、面对当事人的要求与责问难处理的被动局面。 理论可以争论,办证却需作出决断,基于公证法明示的“真实、合法”原则,及现实中公证机构风险控制,及答复问题的谨慎原则,以下操作上的注意点供参考:
1,葡文的买卖合约是否真实、有效、合法,因事实发生在澳门,而且是葡萄牙文字,因此内地公证机构无法直接判断,应当通过经澳门公证人公证及依规定传递。
2,“当事人称澳门只需甲或乙签署、无需配偶签署”——当事人“所称”之“真假”,公证员无从查考,很难让当事人举证,因此可告知当事人相应不利法律后果,在笔录中由当事人保证,并按中公协《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在公证书上加注。
3,委托书内容的审查(包括处理委托事务的报酬及委托期限),须文字体现的意思不违反内地强制性禁止规范,当事人真实目的或是否有违于澳门法律,无从查考,因此实务中需当事人在笔录中保证符合不动产所在地法。
4,办理过程中有疑虑的,应当询问当事人,由当事人提供合理解释,并记入笔录

2020-07-06 14:03:2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