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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员工患有传染病,员工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辞退的吗?

贾** 河北-邯郸 劳动关系咨询 2020.06.30 16:27:53 8441人阅读

我公司的一个员工最近被检查出来说是患有很严重的传染病,为了不传染给公司的其他员工,就给他进行回家休息了,现在想要辞退,那个员工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辞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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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单位不得以员工患病而辞退员工,如果员工还在医疗期,单位就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解析:
1、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
2、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3、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4、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5、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

2022-05-07 16:19: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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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得以员工患病而辞退员工,如果员工还在医疗期,单位就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员工达到退休年龄者,是没有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2020-06-30 16:41: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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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医疗期满或者员工病愈为止。
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染上传染病,已经痊愈的,合同期满,公司可以终止合同;疾病正在治疗期间的,公司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医疗期满或者痊愈,届时可以终止合同。

2020-06-30 16:28: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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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极有可能会将抚养权判决于没有传染性疾病的一方。人民在判决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基本情况,包括稳定的住所、较好的经济收入、直系亲属有能力且愿意帮助照顾未成年子女、当然,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严重传染性疾病,是不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事由,这对于没有该疾病的一方取得抚养权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情形,当然,在实际判决时,还会综合考虑患有传染性疾病一方是否有康复的希望,及该疾病的传染性是否较强、患病一方的直系亲属是否愿意临时照顾子女并待患病一方康复后,将抚养权交还于康复的一方,以及无疾病的一方的经济能力、是否有恶习等不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事由。最终,作出符合子女利益,兼顾双方情感诉求的判决。2、2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与其共同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予以考虑:A、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功能B、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C、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D、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2条

1、极有可能会将抚养权判决于没有传染性疾病的一方。人民在判决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基本情况,包括稳定的住所、较好的经济收入、直系亲属有能力且愿意帮助照顾未成年子女、当然,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严重传染性疾病,是不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事由,这对于没有该疾病的一方取得抚养权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情形,当然,在实际判决时,还会综合考虑患有传染性疾病一方是否有康复的希望,及该疾病的传染性是否较强、患病一方的直系亲属是否愿意临时照顾子女并待患病一方康复后,将抚养权交还于康复的一方,以及无疾病的一方的经济能力、是否有恶习等不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事由。最终,作出符合子女利益,兼顾双方情感诉求的判决。2、2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与其共同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予以考虑:A、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功能B、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C、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D、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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