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搬迁,从广州番禺区搬到南沙区,员工不愿跟着搬迁,公司须要赔偿吗?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刚刚咨询的问题,我建议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进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当然协商解决是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程序。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2020-06-11 11:55:56 回复
公司乔迁时,员工不愿意到新厂区工作的,要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置:
1、劳动合同明确商定工作地点的,公司在新厂区提供工作职位的,隶属对劳动合同的变换,应当获到员工的认可。员工分别意的,公司不得强制员工到新厂区工作。这种情况下,公司能够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予以经济赔偿金或者赔偿金。
2、劳动合同无明确商定工作地点的,公司在五公里范围内的新厂区,不隶属跨地区的工作地点调整,员工应当亲人公司的安排。员工不到新厂区工作的,视为员工认可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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